| 江苏银监局调查担保6大乱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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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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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市场不是太规范,鱼龙混杂,参差不齐。”9月3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江苏银监局局长周忠明如此点评担保业。周的判断来自于江苏银监局近日完成的一项针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专题调查。在这份调查报告中,江苏银监局直陈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存在资本金规模小难被银行认可、主营业务收益较低难维持生计、抽逃和挪用资本金较普遍、风控能力差难健康发展、违规非法办理金融业务和优惠措施执行不规范等六大突出问题。
利润驱动
开浴场、办家具城、投资股票、搞典当行、长期股权投资……不一而足担保公司抽逃和挪用资本金转作非主业投资在担保业内早已不是秘闻,江苏银监局调查报告显示,江苏省泰州市区某担保公司投资600万元兴办高档浴城,兴化市某担保公司投资近千万元兴建家具城。而调查发现,投资占比之大也颇为触目惊心,如江苏某担保机构注册资金仅为2500万元,对外短期投资则高达22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担保公司现在做直接融资的比较多,直融相当于民间借贷,利润相当可观。”南京某商业银行一位信贷经理说,“直融主要业务是垫资,如一家小企业贷款到期,流动资金不足,担保公司为其垫资还贷。”江苏银监局调查报告认为,“此类过桥贷款利率畸高,只是暂时掩盖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此外,担保公司也开展股票担保业务,一股份制银行南京分行资深人士称,借款人向担保公司拆借一个月的资金,成本可高达30%,“时间快,资金一天内到账,然后担保公司将借款人的证券账号冻结,待到期后借款人还钱,账户解冻”。
在逐利心理的驱使下,担保公司更不惜误入歧途。调查发现,在企业注册缺乏足够资金情况下,担保公司为其提供资本金,借用时间多在20天左右,一旦注册成立后,即抽回资金,一般按照借用资金总额的1%-3%收取手续费。更有甚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如苏北某市一担保公司以12‰-15‰月利率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以20‰-50‰的月利率通过其在苏州、南京开办的担保公司非法对外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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