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24日召开五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其40%股权,下称:欧亚卖场)向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迎春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6300万元人民币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期。欧亚卖场为公司该笔贷款担保提供反担保。 截止2007年9月23日前,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为欧亚卖场累计担保金额为9300万元(含本次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