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监管应有新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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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789资源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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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业发展滞后,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体制、观念、机制、环境等,但不能忽视,传统的合规性监管、过于严格的金融管制、消极监管、事后监管、忽视效率的监管等,已严重扼制了金融业的创新和发展的有效空间,直接影响金融业整体效率的提高。因此,要使我国金融监管水平有一个质的飞跃,金融监管必须有新的理念。我国经过了50多年的努力,20多年的改革,作为国民经济先导产业和现代经济核心的金融业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中国金融业发展滞后的问题严重存在。
中国金融业发展滞后,分析其原因,应该是多方面的,有体制、观念、机制、环境等,但不能忽视,金融监管的滞后,即传统的合规性监管、过于严格的金融管制、消极监管、事后监管、忽视效率的监管等等,已严重扼制了金融业的创新和发展的有效空间,直接影响金融业整体效率的提高。
如何使我国金融监管水平有一个质的飞跃,探索建立既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又要符合中国国情的监管体制,切实做到完善监管理念、更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我认为首要的问题是:金融监管应有新理念。
从单纯合规性监管向注重风险性监管转变
所谓合规性监管,就是把监管的重点放在金融机构的审批和业务经营的合规性上。不可否认,合规性监管对维护金融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但它仍停留在独立性严重不足条件下的行政式监管阶段,所以它毕竟是一种一般性、浅层次、现场的、静态的金融监管方式。而风险性监管则具有深层次、超前性、动态的特征,它具体表现在:(1)从风险为本的理念出发,注重建立一整套结合我国银行业具体特点的非现场的风险监管指标体系,如建立银行业清偿能力监察制度、呆账准备金制度、并表监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以及银行信用评级制度等,能真实、充分地反映金融机构的整体风险,防止形成监管“真空”和“漏洞”。(2)注重构建金融业的安全网,如早期预警体系、存款保险制度、有效的“进入———退出”机制等,变事后监管为事前监管。(3)风险性监管既要立足于微观金融风险,也要顾及宏观金融风险;既要分析制度性风险,也要致力于研讨道德风险。这样做,有利于宏观货币政策风险和微观金融经营风险的结合;有利于金融体制改革和建立相应的诚信机制相结合。(4)努力拓展金融监管所涉及的领域和深化金融监管的内容,如传统观点认为,中间业务无风险是最保险的,事实上,中间业务经营中也存在有各种不确定因素,也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风险,如违约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处理不当,与贷款风险一样,会使实际收益和预期收益存有偏差而蒙受损失。
建立风险为本的理念,有利于将监管模式与建立风险系统架构相结合,有利于围绕风险确定监管重点、统一监管的标准、有效配置监管资源和真实评价监管的效果,也有利于建立风险性监管和合规性监管相结合的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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