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金融服务网 >> 金融法规 >> 国家法律 >> 金融法规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推荐]金融监管有关问题研究综述           ★★★
金融监管有关问题研究综述
作者:陈子牧 文章来源:789资源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24

  摘 要: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影响金融体系稳定的因素日益积聚,社会各界对金融监管问题的理论研究随之逐步深入,我国金融监管在理论与实践上取得了长足发展。本文简要回顾了我国金融监管的发展历程,对金融监管制度改革的若干观点和强化金融监管的策略进行了综述,以期为金融界理论和实务工作者提供参考。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和金融的不稳定性日渐突出,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已成为各国政府、金融管理当局的共识。近年来,我国的金融监管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 目前银行监管工作更成为人民银行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金融监管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经济金融界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对此进行了积极探讨和深入研究,现就金融监管有关问题综述如下。

  一、关于金融监管发展的历程回顾

  我国的金融监管是伴随着金融业改革的深入,逐步发展起来的,目前基本的观点是,我国金融监管的发展大体上可分为四个阶段,具体如下:

  初始阶段(1984-1992年),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金融。人民银行从经营与监管合一转变到放弃经营功能,成为一个超脱的金融监管主体,但对金融监管工作研究不多,重视不够,金融监管的作用发挥不理想。

  偏重于整顿式、合规性监管的阶段 (1993-1994年),强调中央银行的分支机构要转变职能,由过去侧重于管资金、分规模,转变到加强金融监管上来。但监管方式主要是整顿式、运动式,监管内容以合规性为主。

  金融监管立法阶段(1994-1997年),我国金融领域的立法速度大大加快,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保险法》、《担保法》和《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及《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金融机构管理规定》等金融法律法规,使我国的金融监管逐步走上依法监管的轨道。

  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深化阶段(1997年至今),吸取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教训,我国的金融监管改革在这一时期得到了深化。这一时期,我国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进一步得到完善;人民银行管理体制也进行了重大改革,从按行政区划设置分行改变为按经济区划设置。

  回顾总结我国金融监管的发展历程,可以说我国的金融监管事业取得了很大成绩。具体分析,我国金融监管的发展表现出如下特点:一是金融监管组织体系伴随经济金融的发展逐步完善,形成目前人民银行承担各类银行、信用社和信托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证券业、保险业监管的分业监管格局;二是金融立法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得到加强,使金融监管由单纯的行政性监管变为依法监管;三是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监管的内容,从只进行合规性监管转变为合规性监管与风险性监管并重; 四是对商业银行各级机构的分层次监管,转变为强调对商业银行的法人监管;五是对商业银行监管的形式,从管监合一转变为管监分离。

 

金融法规录入:success    责任编辑:success 
  • 上一篇金融法规:

  • 下一篇金融法规: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 金融监管应有新理念

  • 金融监管不是一味强化外…

  • 委托贷款管理

  • 金融:回归,然后选择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