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银行监管机制出现“空档” 小信贷员违规操作损失9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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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金亿 文章来源:中国财经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9 |
摘要:随着银行各项业务的发展,各类违规行为呈上升趋势,违规案例分析表明,缺乏必要监管造成业务违规操作的主要原因。39岁的傅军2003年开始担任舟山市定海区城郊信用社营业部的信贷员,仅仅是一个普通的信用社信贷员,三年来竟能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挪用资金900多万元。在银行业所面临的各方面风险都有所加强的情况下,严控内部风险显然应当成为银行业在发展之时必须优先考虑的问题。
案例一:2003年下半年,傅军的朋友童某打算同别人拼股买油船,因资金短缺欲向傅某所在的信用社贷款。2004年1月,傅军替童某伪造了一本假房产证用做贷款抵押,向该信用社贷款30万元,童某给了傅军1万元。同年11月中旬的一天,童某提前将30万元现金交给傅军还贷,同时又给了傅军1万元好处费。2005年1月,傅军再次违规操作帮童某申请贷款30万元,童某又给了他1万元。
2004年开始,傅军决定去股市里淘金。由于当时手头没有资金,他凭着自己经手信贷业务的便利,骗取了第一笔贷款20万元,打入以自己名义在证券公司开立的炒股账户。从2004年4月至2006年12月,他先后28次冒用他人名义并用假房产证等证件作抵押向信用社申请贷款,共非法取得贷款840万元。07年1月,傅军又通过冒名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私自截留两笔贷款共计50万元。傅军将大部分钱抛入股市,傅军每月的股票交易量少的也有一两百万元,2006年后,每月成交量多的可达上千万元。三年来,傅军挪用本单位资金共计人民币767万余元,侵吞本单位资金共计人民币146万余元。
中金亿分析
本案案发是由于07年3月初,城郊信用社根据上级要求对贷款业务进行全面清理。傅军利用假房产证作抵押违规操作,守法并不高明,但之所以持续三年,主要是由于信用社下放权力过大,没能定期对信贷资产进行清查,使傅某之类的不法分子有生存空间。
傅某仅是一名普通的信贷员,赋予权力极其有限,但他竟能利用职务之便在三年之内侵吞、挪用资金900多万元,而不被发现。这确实说明银行对于内部员工监管存在很大空缺。当前银行业面临的各方面风险都有所加强,信贷资金投资抗风险能力大幅度增强,然而银行内部风险管控却是一直被忽略环节,法制、规章制度执行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由此带来犯罪主体的复杂化和犯罪客体的多重化以及犯罪形式的超前化,此外,少数金融单位、部门内部管理混乱,一系列大案要案的发生,不是因为银行规章制度缺失,而是因为内部监管失利,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有章不循,部门内部缺乏监督、制约机制。贪污、贿赂以及金融犯罪的发生引起了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甚至整个金融市场内部的混乱,一次大案相当于10倍左右的本金收益,严重影响了银行的投资效益,增加了银行资金安全风险。
中金亿观点
针于银行内部员工的内控问题已经很严重。尤其是目前银行加大吸收存款增强流动性的大背景下,很多人会借存款之名,暗渡陈仓,谋求非法利益,对银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中金亿建议银行针对内部监控管理方面做到以下几点:
银行监督工作人员严格履行金融法规和本系统既有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例行的换岗轮训制度,增加换位审查力度,在“接柜--记账--复核--总账”四环节衔接要增加监管力度,加大业务审核力度,尤其是单位大额存、转款业务中的“验印”环节设立监管人,并需要定期轮换,以达到业务审核真实性。银行要加强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弥补工作流程漏洞。建立健全各级岗位责任、营业柜组复核查点、贷款(理赔)集体审查、离任审计、公开办事程序,设立举报监督电话等制度,将各项金融业务活动纳入公众监督和法制轨道。如果经常进行信贷业务清查、查库检查,犯罪分子就不会大胆作案,更不会长期作案,当然也不会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
建立银行内部监管计算机自动预警系统。针对违规操作报警,内部各类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进行操作时,由计算机系统自动报警。针对虚假凭证报警,柜员在对一些业务的处理过程中,如柜台发现持虚假或作废存款凭证支取存款等现象可计算机可自动报警。提高业务管理的透明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形成健全的权力制衡机制。加强银行的账目审查,减少违规放款的生存空间,在放款前或放款初期及时控制信贷资金风险。删减那些对内部控制没有影响,或控制重复的那些环节,减少出现技术性风险错误或事故的机率。建立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外部监督,可有效地降低商业银行内部道德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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