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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网上银行业务的问题及监管对策(2)         ★★★
网上银行业务的问题及监管对策(2)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上网第一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7

  五是我国还没有就网上银行业务制定可行的技术规范和实施标准,缺乏统一规划。对于身份认证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数据加密强度、商用密码产品、通讯安全控制措施等网上银行业务的核心技术,传输数据包括格式、用户接口(如IC卡)标准等关系行际互联的技术参数,都没有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目前各家银行各行其是,互不兼容。更有甚者,某一商业银行系统内部也不统一,其各省级分行自行开发运行网上银行业务,自己建立身份认证中心。这种状况后患无穷。首先,各行网上银行业务标准不一,技术各异,对以后的互相合作、互相联合非常不利;其次,重复投资,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同时,商业银行自建认证中心,自己为客户颁发数字证书,自己验证客户身份的做法,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商业银行将处于被动局面。凡此种种,都需要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涵盖网上银行业务各个环节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

  六是缺乏专利意识。随着外资银行加入网上银行的竞争,中资银行的软肋正在凸现。担心的是,这个软肋不仅仅是技术问题,而且还是意识问题。自1996年起,花旗银行已向中国国家专利局申请了19项“商业方法类”发明专利,这些已申请专利多是配合新兴网络技术或电子技术而开发的金融服务和系统方法。例如花旗发明的“集成全方位服务的客户银行系统”即申请了专利。通过该系统,只要客户开立账户,就能够在全球各区域通过各种方式——比如ATM、电话经纪人、银行电脑、个人电脑等进入自己的账户,而且每一种进入方式都能显示一致的操作界面。花旗申请专利旨在控制电子银行的核心技术,为树立网上银行的领导地位打下根基。尽管目前中国尚未批准其申请的任何一项专利,但是根据专利申请“先申请先授权”的原则,一旦中国通过相关的法律,允许申请此类专利,中资银行进入某些市场将面临困难,要么交纳较高的专利费,要么被迫退出,甚至不得不支付罚款。即便中国不授权此类专利,当中资银行进入美国或者其它国际市场时,则必须面对花旗的专利壁垒。截至2001年,花旗银行总共取得的64项美国专利中,与网上银行相关的商业方法专利占了23。而中资银行对金融产品专利保护没有概念,更谈不上对其进行研究来制定相关的专利战略了。

  二、强化网上银行监管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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