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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证券民事赔偿的公告书           ★★★
关于公开征集S天一科(000908)、茉织华(600555900955,现名九龙山AB)、中关村(000931)、吴忠仪表(000862,现名银星能源)适格股东进行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的公告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20

  尊敬的股东:

  为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部现愿为因以下股票虚假陈述而遭受损失的各股东提供法律帮助,现公开征集并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集之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的股票包括:S天一科(000908)、茉织华(600555900955,现名九龙山AB)、中关村(000931)、吴忠仪表(000862,现名银星能源)

  二、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适格股东条件

  1、S天一科(000908)

  可以对S天一科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股东至少应具备如下条件:在 1999年2月3日至2005 年8月31日之间买入S天一科,而且2005 年2月4日后抛出或者仍然持有该股票。

  2、茉织华(600555900955)

  可以对茉织华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股东至少应具备如下条件:在2003 年1月1日至2005年4月29日之间买入茉织华,而且2004年7月21日后抛出或者仍然持有该股票。

  3、中关村(000931)

  可以对中关村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股东至少应具备如下条件:在2000 年 3月5日至2006年3月18日之间买入中关村,而且2001年9月29日后抛出或者仍然持有该股票。

  4、吴忠仪表(000862)

  可以对吴忠仪表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股东至少应具备如下条件:在2000年4月13日至2006年3月25日之间买入吴忠仪表,而且2005年3月16日后抛出或者仍然持有该股票。

  三、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限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是权益受损的股东应在一定时限内主张权利,逾期将丧失胜诉权。鉴于此,本所对以上四只股票适格股东的征集将于以下时间截止,望各适格股东尽快与我们联系。

  1、对于S天一科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股东征集截止日期为2007年10月12日。

  2、对于茉织华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股东征集截止日期为2008年1月 9日。

  3、对于中关村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股东征集截止日期为2008年 2月 29日。

  4、对于吴忠仪表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股东征集截止日期为2008年2月29日。

  四、其他重要信息

  本公告书为要约邀请,具体详情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望各符合条件的股东慎重考虑,积极参与,以实际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常年征集

  本所金融证券部常年公开征集适格股东进行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其他被征集之虚假陈述股票及其详情敬请登陆汇业财税金融法律研究中心网站查询:

  
www.taxlaw.org.cn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部

  2007年7月

  电话:021-52370950转8027、8024、8029

  传真:021-52370960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726号13楼C座

  邮编:2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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