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生态建设应与县域经济同行(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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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云兰 文章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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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尽快构建商业性与政策性相结合的多层次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创建优良的县域经济金融运行环境,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
一、国家要自上而下,督促农业发展银行落实已经出台的金融政策,把农发行逐步办成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农村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重点支持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金融环境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产业化经营的农业政策性银行;要在切实解决粮棉收购问题的基础上,逐步把信贷投放延伸到对粮食深加工等产业链条上来,拓宽金融对县域经济的支持领域。
二、抓紧在以农业为主的县域经济设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开办覆盖面广泛的农业基本保险业务和不同费率的专项保险业务,从深层次解决农业和农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的问题,帮助农民稳定收入来源。同时,在国家层次建立农业再保险机构,或者以家灾害基金形式为区域农业保险机构提供特别灾害的再融资。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按照商业原则在农村地区开办商业保险业务,尽可能覆盖灾害风险,提高县域广大农民养老、医疗保障水平。
三、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帮助其摆脱困境,提高资产质量,促进规范化管理,发挥其为“三农”服务的主力军作用,从根本上建立为县域经济服务的长效金融机制。
多方携手共建社会信用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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