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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京津金融应跨区域合作         ★★★
南开大学教授贺京同:京津金融应跨区域合作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8

  早在北京自我定位为“金融中心”数年之前,天津滨海新区已提出“北方金融中心”这一口号,然而在不到两百公里的区域内是否能容纳两个金融中心尚存疑问。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贺京同昨日表示,两地都应放弃本位主义,从更大的视野考虑这一问题。

  新京报:从北京市的规划来看,与天津是否存在矛盾?

  贺京同:关键还是看在今后怎样操作,如果双方业务上可以形成互补,就不存在重复建设的问题,当中的关键是双方的领导人都要明白必须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按照市场原则配置资源,金融业同样需要计算成本,并不能单纯靠北京或者天津的地区意志来做事。

  新京报:两地在金融业方面各自的特点是什么?

  贺京同:天津滨海新区最大的优势在于国务院给了它“先行先试”。就是说滨海新区可以突破一些现行金融法律的约束。而北京可以聚集这么多金融机构总部,这一点任何别的城市都是不能比拟的。

  新京报:双方的业务互补应该是一种怎样的模式?

  贺京同:从北京市现在的规划还看不出什么端倪,但是我想一个可能的方向是天津进行一些试点,然后在北京乃至全部铺开。

  新京报:双方的协调是否应该由国家层面来完成?

  贺京同:还是应该基于市场,行政的协调不应该起决定作用。当然双方高层都需要更多的往来,比如整个环渤海地区就有一些联席制度,京津之间也应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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