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金融服务网 >> 金融法规 >> 央行政策 >> 金融法规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推荐]工行活期存款计息纳入大月31日           ★★★
工行活期存款计息纳入大月31日
作者:王文嫣 文章来源:上海法治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7

    每月31日一直是不计算利息的,而且这种活期存款计息办法从1965年以来延续至今。全国各地不时有储户为了这种计息方式与银行对簿公堂,银行总是亮出央行规定这把“尚方宝剑”赢得官司。近日,工商银行却高调宣布,将按存款人在银行存款的实际天数支付利息,更改了保持40余年的计息方式。据悉,中信银行日前宣布,不日也将实施该举措。

    金融法律专家表示:“此举对储户将更加公平。”但金融法律专家同时也指出:“目前银行存取款操作业务仍存在不少对消费者不公平的规定,例如‘离柜概不负责’等,银行服务意识有待提高。”

    去年,北京一储户段先生怒告工行逢大月31日不计息,引发全国关注。

    法院认为: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利率管理的法定机关,其对中国银行业计息规则通行做法的说明具有权威性。在储户存款期间跨越大月31日时,将大月的30日与31日视同一天计息的做法,可以作为交易习惯予以确认。段先生最终完败,没能撼动保持40年的计息方式。

    近日,工商银行高调宣布,将采用存款人在银行存款的实际天数计算利息,也就是说,将每逢大月的31日也纳入了计息范围。据了解,中信银行等银行也将开始采用这种计息方式。

    上海市律师协会银行金融法律研究委员会委员索建国律师表示:银行当时虽打赢了官司,但援用的依据不够合理。现在银行主动使用新的计息方式。此举对储户而言,显然更公平了。

    这次,在央行没有改变规定的情况下,银行主动采用更有利于储户的计息方式,不能不说一种进步。然而,还有一些存取款操作规则存在问题,可能给储户造成不公。曾有20多年银行工作经验的索建国律师认为“事实上,储户要争取公平是很困难的。”同时,他向笔者列举了银行的一些“问题”规定。

    “问题”规定之一:离柜概不负责。

    储户在许多银行的柜台玻璃上都能看到这样一句提醒“离柜概不负责”,只要储户离开柜台,就将承担所有责任,甚至可能为银行职员的工作失误买单。

    索建国举了一个反例说,如果银行发现多给储户钱了,必定要求储户退还多出的钱款。那么,储户是否也可以表示“离柜概不负责”呢?索建国认为,银行的这句“离柜概不负责”有霸王条款之嫌。

    “问题”规定之二:凭两张身份证代人取款有漏洞。

    索建国律师认为,凭存款人身份证和代领人身份证取款这一规定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代人取款属于代理关系。取款人能够拿出存款人的身份证,银行就视作代理关系成立。一旦出现冒领,存款人将承担所有责任。银行对代理关系审核不严,却要储户担责,这样的规定不够公平。银行可要求代领人出示储户本人签字的委托书,确认代理关系成立。虽然可能给取款人造成一定麻烦,但是提高了安全系数,保证储户的利益不受损害。因此,银行在取款制度设计上仍有改进的余地。

金融法规录入:success    责任编辑:success 
  • 上一篇金融法规:

  • 下一篇金融法规: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没有相关金融法规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