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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无担保企业债破冰起航         ★★★
回归信用本质 无担保企业债破冰起航
作者:高国华 文章来源:金融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6

    4月8日,中材集团5亿元无担保企业债券开始发行。这是今年国家发改委实施新债券发行管理体制以来发行的第一只无担保的纯信用债券。

    公告显示,中材集团企业债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4%,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主承销商,经中诚信综合评定,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债券发行完毕后,将申请在银行间市场上市交易。

    专家表示,尽管此前有中信集团和三峡总公司发行了无担保企业债券,但鉴于发行人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深厚的政府背景,情况比较特殊,不具有普遍意义。因此,该只无担保企业债的发行,标志着信用债券这一品种在我国正式破冰起航。这是我国债券市场发展史上又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对于推动我国企业债市场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众所周知,一直以来,我国发行的企业债均为商业银行担保债券。资料显示,2002年4月,金茂集团发行10亿元10年期企业债券,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这是商业银行第一次为企业债券提供担保。2004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为了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券兑付风险,发行人应当切实做好企业债券发行的担保工作,按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其他独立经济法人依法进行担保”。商业银行为企业债券提供担保成了一种常态,这也导致投资者形成了偏好有银行担保债券的投资习惯。

    尽管监管部门要求发行主体寻求商业银行提供担保,其初衷是担心企业债券违约可能给社会稳定带来的风险,但商业银行为企业债券提供担保,客观上也导致信用风险过多沉淀在银行体系,使整个金融体系较为脆弱,极易形成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对发行人而言,由于担保是企业债成功发行的硬性条件,企业必须寻找担保方并支付担保费,从而增加了企业的发行成本。

    针对这一情况,2007年10月18日,银监会发布《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要求银行停止对以项目债为主的企业债进行担保,对其他用途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信托计划、保险公司收益计划、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其他融资性项目,原则上不再出具银行担保。银监会叫停商业银行为企业债和公司债发行提供担保,使得企业债和公司债发行一度陷入困局。直到今年2月底,才出现非银行担保的“破局”。其中,承德钒钛发行的公司债项目是由其集团母公司提供担保,而国家电网公司的企业债则是由中国网通公司提供担保。

    “在银行担保退出后,虽然目前出现的多是互保等第三方担保,但这只是一个过渡阶段,企业债的发行要做到风险定价,主要还得依赖自身真实资产的好坏。”国海证券分析师陈亮向记者表示,今后以自身资产抵押担保或无担保形式发行的企业债券项目将会是市场的主流。

    “对于无担保的发行方式,我们开始还是有一些担心,因为毕竟无担保的信用债无论对发行人还是投资者都尚属新生事物,市场缺少相应的定价参考,对其接受也需要一个过程。我们也曾经考虑过是不是要通过其他方式来进行信用增级,但通过和投资者沟通之后,发现大家对于无担保这种形式还是认可的。当然也是因为发债企业的质量比较好。”参与承销本期债券的中信建投证券有关负责人表示。

    我国债券市场上真正意义上的“信用产品”当属央行在2005年推出的短期融资券。由于没有银行担保,短券的定价完全依赖于市场对发行人信用水平的判断,不同资质水平的短融之间的利差逐步显现;另一方面,短融市场还经历了“福禧事件”,第一次让债券投资者意识到“信用产品”的“信用”本质,体验到风险分析和判断对于信用产品投资的重要性,这也推动了各类主要投资机构内部投资风险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目前短融已成为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工具,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短期融资券累计发行3349.1亿元。而今年一季度短融的发行量已经接近1200亿元。显然,短期融资券市场的成功经验,为信用产品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普遍表示,无担保企业债的破冰,不仅完善了债券市场的产品品种和结构,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投资选择。而且从长远来看,不同资质的企业债收益率将会出现较大的差异,企业债定价将更有效地反映发行主体自身的信用水平高低,有利于促使企业债券的定价彻底摆脱银行信用,而重新建立在企业信用基础之上,培育投资机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推动我国债券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事实上,发展债券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是加快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今年年初,由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四部门共同发布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一五”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特别是企业(公司)债券市场。”今年1月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扩大无担保债券的发行将成为今后应继续做好的工作任务之一”,从而为无担保信用债券发行提供了制度基础。

    就在无担保企业债破冰的同时,本月12日,央行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进一步放松市场管制,拓宽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推动债券融资的市场化运作。显然,随着相关制度措施的进一步实施,债券市场将真正成为一个便捷、高效的融资渠道,越来越多的资质优异的企业将会选择债券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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